![]() 滨州精武会章程
条 滨州精武会创建于2008年,对传统武术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,是由热心支持武术运动的个人自愿组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,是中国武术协会段位考评点。
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依照国家宪法和法律,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,发扬“爱国、修身、正义、助人”的精神,团结全国武术工作者和爱好者,崇尚武德修养,提倡文武之道,促进会员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团结一致振兴中华武术事业。
第三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“弘扬民族精华,传承中华武术”,有组织的开展各类培训班、辅导班,使本会会员达到修养品德、健美身心、强体益寿的全民健身目的,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。
第四条 会旗系长方形底色为白色,斜缀三星(红、兰、黄),会徽外形为盾牌内上方系三颗星,下方为“精武会”三字。会徽含义是:“取防卫之意,武术应以保身卫国,非以攻人”,故精武会有一诫条,为“不准以我之拳头加于同胞身上”。
第五条 会员条件是凡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,从事或热心于武术事业的教练、运动员、体育、武术爱好者,均可申请入会。
第六条 会员必须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,拥护本协会的章程,由本会发给会员证,凡无特殊理由,连续二年不参加本会活动,不缴纳会费者,按自动退会处理。凡违反本会章程者,予以取消会籍。
第七条 本会教练员必须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素质好,武德高尚,认真负责,在武术领域内具有较大影响。
第八条 本会积极组织和开展武术交流与表演竞赛活动,为提高会员的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提供科学指导和训练,达到“乃文乃武、文武兼备”之目的。 |